汉口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日期:2019-06-14 作者:[db:发布人] 浏览量:5819
为严肃考纪,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使学生养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学习习惯,树立忠诚老实、实事求是的学风,特制定此规则。
第一条 学生须带学生证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照学号顺序间隔2个座位就座。学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对考试座位的调整,如不服从安排,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以作弊论处。
第二条 迟到15分钟者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允许交卷退场。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
1.将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有关的纸张放置本人座位的课桌内或附近的座位上,无论查看与否均被视为作弊。
2.携带或传递各种纸条者。
3.考试中与别人交谈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试卷,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抄袭他人答卷,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者。
6.代替他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
7.将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者。
8.不交试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者。
第四条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第五条 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应将考卷折好放在桌上,静候监考教师收完考卷后,再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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