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行字[2015]95号
校内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06〕第24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能力标准(暂行)》(教育部教思政〔2014〕第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举行我校第二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竞赛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基础知识测试(2016年3月上旬)
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基础知识主要涉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汉口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汉口学院辅导员工作规范》、《学生手册》等相关方面内容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等。由学工部统一组织。
(二)初赛(2015年12月14—18日)
初赛主要考察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的水平和学生工作案例分析的能力。由各学院组织,评委由本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组成,按照评委70分、参加班会学生评分30分的比例计算总分。
1、主题班会,满分100分。班会题目自拟,围绕大学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内容健康,针对性强,对学生有教育启发作用。每个班会时间为40分钟。
2、学生工作案例分析,满分100分。辅导员现场抽题,根据所提供案例,从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经验启示等方面进行答题,答题不超过5分钟。
(三)复赛(2015年12月21--25日)
复赛形式为主题演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水平和讲授能力。分为命题演讲和即兴演讲(现场抽题)两种方式,具体可由选手自主选择。限时5分钟。
由各学院组织,可邀请本院领导和机关部门领导任评委,评委由5—7人组成,组织学生代表听取演讲并给出评分,按评委70分、学生代表30分的比例计算总分。
(四)决赛(2016年3月下旬)
决赛分为案例分析、谈心谈话两个环节。
1、案例分析,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
2、谈心谈话,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6分钟。
参加人数:学院辅导员人数5人(含)以上的推荐2人参加,学院辅导员人数4人(含)以下的推荐1人参加,由学工部统一组织,邀请学校领导和机关有关单位领导任评委。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7名,获奖选手将在全校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要将大赛作为检验辅导员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提升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活动实效。
(二)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基础知识,动员辅导员积极备赛参赛,为辅导员参赛创造有利条件。
(三)全体辅导员须参加本次大赛,要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比赛,加强交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每个内容竞赛成绩以院为单位报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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